永續發展專題
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學士班永續發展專題修習規範
一、學生自大三/上起需修習「永續發展專題」(必,1 學分)的課程共 3 個學期。規劃如下,除要求公開成果發表外,其餘實際執行細節依個別指導教授要求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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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學期「永續發展專題」(1 學分)於三/上開設,學生須於大二下學期選定指導教授。第一學期需完成專題題目及計畫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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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學期「永續發展專題」(1 學分)於三/下開設,該學期進行專題研究。師生定期就專題報告內容與進度見面晤談,報告目前研究的進度與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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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學期「永續發展專題」(1 學分)於四/上開設,持續執行專題,並完成畢業專題報告,於期末進行公開成果發表與評量。
二、每位教師每年級指導 2 個主題以內為原則,每個主題 1 至 2 位學生組成。
三、永續發展專題以研究專題為原則,若以實習內容呈現成果發表,需先告知指導教授後,另向系辦提出申請,並經系主任同意始進行。
四、畢業專題指導教授申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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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辦於大二/上通知學生申請指導教授事宜,學生針對有興趣研究的主題,應自行與本系專任教授約時間面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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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確認研究的主題或方向,並與指導教授討論後,若教授有意願擔任指導教授,請填寫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學士班「永續發展專題」指導教授申請書,並請指導教授簽名。於大二/下 3 月底前繳交「永續發展專題」指導教授申請書至本系辦公室。
五、畢業專題選課步驟:
- 第一學期(3 上)於加退選結束前完成選課。
- 第二學期起(3 下、4 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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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調整畢業專題(含指導教授及專題形式),需於加退選開始前請指導教授於「永續發展專題」調整申請書簽名後,送至本系辦公室調整。(無須調整者可跳過本步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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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須調整畢業專題者,直接於選課系統選課。
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指導教授名單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