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:
1. 具本校學籍、申請時須為非當學期畢業之竹師教育學院在學學生,且為學士班二年級以上(不含在職專班生)。
2. 成績資格:大學部學生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平均達GPA 3.20以上或全班或系前50%。
3. 申請截止日前往前推算兩年內外語檢定考試合格成績,並符合韓國春川教育大學規定:TOPIK II,3級或更高。
相關細節請詳見公告、申請表格之連結及說明如下:
https://ec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84-304830,r70.php?Lang=zh-tw